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现拟对2013级学生保险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投保对象及期限:我校2013级学生约3830人,其中本科生3040人,专升本360人,研究生430人;保险期本科生为四年,研究生为三年,专升本为2年。
2、投保内容: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以及住院医疗保险。
3、投保原则:坚持学生自愿参加保险的原则,保证投保学生在保监会规定的保费范围内充分享有最优的保险服务,切实维护投保学生的权益,确保投保学生享有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和住院医疗的保障。
4、工作要求:
(1)中标单位按招标确定的价格及其服务承诺做好服务工作。
(2)2013级学生9月7日入学时,由中标公司派人到校,在学生报到现场设点,学生自愿办理投保。
(3)2013级学生入学后保证人手一册保险宣传资料,不定期组织开展保险教育,使学生充分了解相关保险知识。
(4)每周二(节假日顺延)有专人到学校接受学生医疗理赔申请。
5、一个中标单位涵盖明秀、长岗两个校区。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参加投标的主体必须符合国家保监委规定,具备在广西区域内开展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的经营资格。
3、投标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其他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
四、有关事项
1、投标书接收时间:2013年8月22日上午12:00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书送达地点: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一楼109室。
3、联系人:汪老师 莫老师 电话:0771-3908051
广西师范学院
二○一三年八月一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