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重大决策,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的部署,我校于6月14日下午在明秀校区鸿远楼召开了“美丽广西 清洁乡村 美丽校园”活动动员大会。校党委刘力书记、刘慕仁院长、李仰智副院长以及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学校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附属实验学校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刘慕仁院长主持。
动员会上,刘力书记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陈武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厅长秦斌就“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他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和学校自身发展要求的高度,深入阐述了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我校开展清洁校园、美丽校园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活动安排和工作要求。
刘书记强调,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广西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不断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校园环境,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升师生文明素养,提高教育质量,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扎实推进我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刘书记指出,当前我校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学校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围绕一个目标、完成四大任务、实现六大突破”工作思路的贯彻落实工作正有序开展,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在美丽校园方面还存在着不足。这些不足不仅是校园清洁问题,更反映出我们的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到位。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不只是清洁校园,更重要的是通过开展这项活动,培养师生员工的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提高人的整体素质。通过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不断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校园环境,规范管理,提升师生文明素养,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扎实推进我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刘书记表示,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党委行政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派出工作队到驻村开展工作。通过开展“美丽广西 •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要让学校所负责的六个村做到“三改三提升”:即改善人居环境、改造水源质量、改良田园生态,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提升乡风文明水平、提升乡村居民幸福指数;要让学校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校园规划建设水平、提升校风文明水平、提升师生员工幸福指数。
刘书记具体介绍了开展此次活动我校的主要措施:一是开展“环保卫士活动”,二是开展“美丽校园创建活动”,三是开展“美丽广西• 清洁乡村•美丽校园”大学生志愿服务大行动。
刘书记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抓督导,及时跟踪督导。二是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渠道,使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三是持续开展和实施好“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系列活动。经过一年半的集中整治、5-8年的持续推进,使乡村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性改变,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真正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学校的校容校貌有质的改变,校园环境整洁有序,整洁美观,校风端正,学风浓厚,校园和谐。
刘慕仁院长在总结时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刘书记的讲话精神,按照学校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要通过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促进我们的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校园环境,规范管理,提升师生文明素养,提高教育质量,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扎实推进我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动员会结束后,校党委刘力书记、刘慕仁院长、李仰智副院长与会人员一起深入明秀校区行知园进行清扫劳动。大家拿起扫把、铁铲和撮箕,认真清扫地上的落叶与垃圾,轻轻拔除园内的杂草。大家齐心协力、分工负责、默契配合,耐心细致地把行知园打扫一净。
据了解,“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时间为2013年5月至2014年12月,共分为宣传发动、全面推进、巩固提升、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各阶段安排可交叉进行,边发动,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