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学校党委、行政采取强有力措施,努力解决广大师生员工反映的一系列问题,尤其高度关注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问题,把提高教职工收入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
近期,学校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着力提高教职工的收入,深受教职工欢迎。一是提高全校所有职级晋升未聘入相应岗位在职在编人员及中级以下博士工资待遇。2013年10月31日,学校党委常委会和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了人事处提出的《关于提高职级晋升未聘入相应岗位人员及中级职称以下博士待遇的方案》,提高相关人员工资的时间从2014年1月开始。二是解决我校同等待遇聘用人员中未按现任职务、职称兑现工资待遇的问题。2013年12月12日,学校党委常委会和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了人事处提出的《关于按照同等待遇聘用人员现任职务职称兑现工资待遇的方案》,兑现相关人员工资的时间从2014年1月开始。三是按新的生活补贴标准(南宁市属地标准)调发我校同等待遇聘用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2013年10月31日,学校党委常委会和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了人事处提出的《关于按照新生活补贴标准调发我校部分同等待遇聘用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请示》,调发相关人员工资的时间从2013年3月开始。四是解决后勤维修技术人员绩效工资问题。2013年11月7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和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提高后勤维修技术人员工资待遇,提高工资时间从2013年11月开始。此外,学校还提高了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使教职工住房公积金人均月缴存基数由2012年的3895.82元提高到2013年的5026.89元。
学校党委、行政坚持以人为本,在资金有限、新校区建设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仍然高度重视和关注民生,努力提高教职工收入。学校党委、行政扎实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办好事的举措,一方面切实提高了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广大教职工致力改革发展的决心;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学校的内在凝聚力,使广大师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归属感越来越强,对学校的改革建设越来越关心,对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的信心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