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学水平高的骨干教师,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近期,我校出台了《广西师范学院中青年教学骨干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和《广西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计划实施办法》两个文件。
近年来,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先后多次深入教学一线调研、召开青年教师座谈会和高层次人才座谈会,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广西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建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订,拟定了《广西师范学院中青年教学骨干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和《广西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计划实施办法》两个文件。
两个文件从选拔条件、选拔程序、政策待遇、职责任务、考核管理等五个方面对骨干教师和教学名师选拔管理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特点,第一是导向明确。旨在选拔出具有潜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造就教学名师。第二是任务明确。牢固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促进内涵式发展。第三是目标明确。注重传、帮、带作用,提升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据悉,这两个文件是继今年2月我校召开2014年人才工作会议之后,在广泛征求全校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以及广大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历时4个月反复修改完成的。两个文件的出台实施将为我校积极培养造就教学骨干、名师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随着教学骨干、名师的培育,由此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从而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