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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学术讲座在我校举行

文章来源:《竞争力》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6日 点击数: 字号:

1224下午,中国现代财政制度学术讲座在文星楼举行。此次讲座由我校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陈志勇教授担任主讲。讲座由经济管理学院院长严志强教授主持,经济管理学院部分教师、本科生、研究生听取了此次讲座。

本次讲座紧紧围绕着财政制度的出现、形成、发展以及我国财政制度的现状和改革方向进行,从财政的重要地位、现代财政制度的主要内容、现代税收制度建设、现代预算制度和现代财政体制建设等五个方面展开,着重点明财政制度改革对处于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发展关键期的当代中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陈志勇教授强调,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财政与朝代的更迭有着莫大的关系,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直接挂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到“财政是国家政治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指的就是要建成和不断改革完善由现代税收制度、现代预算制度、现代财政管理制度为主体的现代财政制度。此外,我国现在的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立法层次低,十八个税种中只有三个税种由立法机构以法律形式颁布实施;二是收入弹性大,税收弹性大,税收的财政收入增长水平远高于经济发展速度;三是直接税与间接税关系失衡,从我国经济水平来看,直接税所占比例明显低于与我国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而间接税所占比例则远高于与我国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四是税种存在问题,体现在该收的税没有收,该调整的没有调整。现在我国预算制度主要问题体现在预算体系不完整,预算时经常发生缺漏现象;不精细,专项资金太少,常规资金太多,具体用途规划不足;不透明,财政资金的用途不够公开公正;约束软化,经常发生资金挪用的现象,资金不真正落实到位;效率低下,高投入不一定会带回来应得的高回报。

陈教授指出,我国现在财政体制还存在着诸多矛盾,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应当定位于一要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并加以法制化;二要优化财政管理层级,化解财政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冲突;三要完善地方税收,赋予地方政府必要的财政权与财力;四要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以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税为特征的税收制度,建成以全口径、全过程、法制化、精细化、绩效化的为目的预算体制,让财政制度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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