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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师范学院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项目监理单位招标项目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点击数:
项目名称 广西师范学院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项目监理单位招标项目
招标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新建两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75153.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625.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528.11平方米,地上33层,地下2层,框架剪力墙结构。
开标时间 2017年01月10日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1月11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1月13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李中    
下浮系数 20.00
工期 112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力元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洪光福    
下浮系数 20.00
工期 112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益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张志斌    
下浮系数 20.00
工期 1120日历天 质量等级  
1、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2、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2910)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
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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