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项目监理单位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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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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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西师范学院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项目监理单位招标项目 |
招标类别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两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75153.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625.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528.11平方米,地上33层,地下2层,框架剪力墙结构。 |
开标时间 |
2017年01月10日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7年01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7年01月13日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总监理工程师 |
李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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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系数 |
20.00 |
工期 |
1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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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力元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总监理工程师 |
洪光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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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系数 |
20.00 |
工期 |
1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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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益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总监理工程师 |
张志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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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系数 |
20.00 |
工期 |
1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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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2、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2910)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 |
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 |
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