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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师范学院明秀东路17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1#、2#楼检测项目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0日 点击数:

 

项目名称 广西师范学院明秀东路17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1#、2#楼检测项目
招标类别 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新建两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75415.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882.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533.1平方米,地上33层,地下2层,框架剪力墙结构。
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04日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8月07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09日
中标
候选
人情
第一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1527645.60000 元
工期 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南宁品新工程检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1349662.63000 元
工期 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三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广西恒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992277.57000 元
工期 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 广西师范学院  汪洋涛  (联系电话:07713908061 )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2910)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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